中国为什么要立法反外国制裁?会产生哪些威慑作用?
来源 | 中国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
光明日报、CCTV1《焦点访谈》
编者按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共十六条逾1200字,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是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中国为什么要立法反外国制裁?立法的依据有哪些?又会产生哪些威慑作用?CCTV1《焦点访谈》节目、《光明日报》等就此专门采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家霍政欣教授。霍政欣教授通过该法制定的背景、国际实践、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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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焦点访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正式施行
霍政欣:以其之道还治其身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美西方一些政治势力将中国视为主要竞争对手,不断以所谓涉疆、涉港、人权等问题为借口打压中国,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施加任意制裁,不仅严重侵犯中国国家利益,也严重影响国际公平正义。在此背景下,我国出台反外国制裁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及时。
霍政欣表示,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是为了捍卫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为了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所以,这部法律与西方制裁我国的法律形成鲜明对比,前者在国际法上具有正当性。
出台这部法律,同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一致
霍政欣说,包括美国、俄罗斯和欧盟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已制定形式各异但内容相近的“阻断立法”,对他国不友好、歧视性措施进行反制。中方出台此法,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致,借鉴了欧盟等立法经验,也结合中国时代特点和现实需求,提出了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明确目标。
出台这部法律,将为相关部门实施反制裁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霍政欣说,美西方一些国家随便拿一条国内法当借口,就对其他国家实行‘长臂管辖’。为应对随时伸过来的‘长臂’,我们更要充实和丰富自己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他认为,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将对我国下一步反制裁措施提供法律依据,也给予相关部门开展反制裁的授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会进一步出台规定,更好地发挥法律效用。
出台这部法律,有助于更好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有两句老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中国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突出的是‘反制’而不是关门拒客。可以肯定,中国将一如既往欢迎外商投资,拥抱经济全球化,同各方实现互利共赢。”霍政欣表示。
为我国依法反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
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2021年06月12日 02版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反外国制裁法。作为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重要法律工具,这部法律的制定有何背景,亮点和特点是什么,对我国依法实施反制有何意义?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
记者:您认为反外国制裁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这部法律的通过施行有何必然性?
霍政欣:近年来,美国回归零和博弈的地缘竞争思维,将中国视为最主要的战略竞争者,动用国家力量全方位遏制和打压中国,愈加频繁地以所谓法律手段制裁中国,侵害我主权、干涉我内政、压制我发展。拜登政府执政以来,一方面延续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和思维,另一方面拉拢其盟友,试图通过和盟友一致的步调,加大对华压制力度。近来,美国等一些国家和组织陆续因涉疆或涉港问题,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有关的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些实体机构实施所谓“制裁”。
6月9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2021年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该法案充斥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打着“创新和竞争”旗号,以所谓的法律手段,干涉中国内政,遏制中国发展。因此,中国面临的外部挑战和压力持续增大。在此外部环境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反外国制裁法,为我国实施反制措施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十分必要。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反外国制裁法的制定施行,可谓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记者:反外国制裁法有何亮点,如何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霍政欣:第一,这部法律开明宗义地指出了本法的立法性质、目的和宗旨。从性质上讲,这部法律是为了反制裁,本质上属于反制,是运用法治手段,理性、文明地维护国家主权;从目的上讲,这部法律是为了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从宗旨上讲,这部法律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原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第二,这部法律为我国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今后实施反制措施,提供了国家立法的有力支撑和充分保障。在本法出台之前,我国已经积累了一些反制裁实践,比如,外交部多次宣布对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肆意侵害我国利益的官员和个人实施制裁;商务部制定了《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过我国之前的反制基本上停留在运用行政手段的层面,从法治体系上讲,还缺少一部综合性的国家法律提供支撑。
从其他一些国家的实践来看,不少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反对外国不当制裁,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反制裁法,如俄罗斯在2018年制定了《关于针对美国和其他国家不友好行为的反制裁法》,为俄罗斯政府实施反制裁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也曾针对美国的单边制裁制定了《阻断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方面总结了我国的反制实践,另一方面也借鉴了国外有关立法,在此基础上出台反外国制裁法,这标志着我国综合运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也标志着我国在构建攻防兼备、体系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记者:反外国制裁法的制定出台,对我国依法反制意味着什么,有何积极意义?
霍政欣:本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通过立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这是国家主权的应有之义。
反制性:中国有句古话,“来而不往非礼也”;还有句话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美国等西方国家非法制裁我在先,我反制在后,可谓有理有利有节,符合国际法原则。
必要性:在当今世界,国家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需要以法治手段,运用法律武器展开。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频繁以其国内法为依据,干涉我国内政,制裁我实体和个人的背景下,我国出台反外国制裁法,是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法治国家展开对外斗争的最佳方式。
正当性:首先,西方国家以其国内法为依据制裁我国,在国际法上不具正当性,这些国家以涉疆、涉港、涉台或涉藏等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为由,制裁我国实体与个人,违反国际法关于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具有明显的非法性;这次我国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在性质上属于反制。此外,这部立法在目的上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为了捍卫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和主权平等原则,是为了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所以,我们的这部立法与西方制裁我国的法律形成鲜明对比,前者在国际法上具有正当性。
最后,需要指出,本法是为了反制外国所谓“制裁”,是为了维护国际法治;同时,近年来我国颁布的涉外法律法规,包括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表明我国扩大开放的决心不变,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外交政策未变,拥抱经济全球化的立场未变。未来,我国将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维护国家权益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以,中国的法治环境会不断改善,对外开放的大门也会越来越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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